一、2005年职称评审工作全面部署
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市职改办以武职改办[2005]17号下发了文件,全面布置了本年度职称工作。其指导思想是“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拓展职称工作领域,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健康推进各类资格考试,不断加强职称改革队伍自身建设,为武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按照《武汉市2002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工作方案》(武职改办[2002]14号),我市今年继续实施评审与测试一体化服务。属我市评审的,需参加全市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办法由市评审中心和有关部门通知测试人员。
三、部分中、初级专业采取测试与考核相结合办法确定任职资格
交通运输、农业技术、档案、图书资料四个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继续实行测试与考核相结合办法确定任职资格。今年扩大选择工艺美术、建材、律师、公证四个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任职资格。申报上述系列(专业)时需填报《武汉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考核表》。
四、建筑装饰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
建筑装饰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仍按照市人事局、市建委《关于转发<武汉市建筑装饰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意见>的通知》(武人[2004]32号文)执行。申报时间与全市其他专业同步。
五、经、统、会、审专业试行正高职职称评审
根据省职改办要求,试行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正高职统计师、正高职会计师、正高职审计师评审。今年首批评审人员的数额须严格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评审范围主要在企业,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从严掌握。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的有关要求
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考试成绩应合格。对武汉市现代制造业、农业发展急需和建筑施工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予免试:
(1)在乡镇(含乡镇)以下工作,年满50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地址在乡镇的省、市(厅)、县(市)所属单位工作三年以内的人员),可予免试外语。
(2)年满55周岁的男性、51岁(含51岁)以上的女性可予免试外语。
(3)参加外语考试合格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转换系列,在申报评审同级职务资格时,可予免试外语。
(4)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I)级者,可以免试晋升中级职务的外语考试。通过BFT高(A)级者,可以免试晋升高级职务的外语考试。
(5)取得国家大学六级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职务,取得国家大学四级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中级职务,均可免试外语。
(6)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人员,可以免试外语。
2、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模块的考试。考试成绩应合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要求按《关于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武人〔2004〕18号文)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计算机可予免试: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合格;
(3)现在郊区街道(不含区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与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满50周岁。
在申报晋升上一级职称期间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无论合格证书何时取得均视为有效。
七、个人如何申报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均常年受理个人申报。个人申报时需在各受理点领取相应表格填报,个人准备相关评审资料,按要求申报。
八、今年我市社会评审周期安排
职称评审总体安排是,8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受理评审材料(逾期不受理当年评审),9月底前组织完成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10-12月份评审。全市高、中级评委会在市职改办确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各专业评审工作。
服务咨询电话: 82402013(市职改办)
82402021(市评审中心)
82812204(市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