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金融财政 >> 黄石 >> 成品油零售价格上调8% 市政府要求统一认识,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
|
|
|
| 成品油零售价格上调8% 市政府要求统一认识,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
 |
|
| |
在24日凌晨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后,2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吴兴龙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研究和部署具体措施和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从24日起,成品油零售价格上调,汽油零售价中准价每吨由5185元调整为5685元,柴油零售价中准价每吨由4500元调整为5000元,浮动幅度均为8%。其中93#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公升4.90元,90#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公升4.60元,97#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公升5.20元,0#(标准品)柴油每公升4.70元,-10#柴油每公升4.95元。通知还要求,液化气出厂价按照与汽油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各地要采取措施,切实控制液化气价格。 通知具体规定,出租车运价和燃油附加保持现行标准不作调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价格保持不变,公路客运由运输经营者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旅客基准运价上下30%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运价。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是为了推动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逐步解决价格倒挂问题,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油、节约能源。 市政府要求,要统一认识,认真执行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和价格调整政策,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物价、交通、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价格的稳定,千方百计保证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