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建设项目第一审批权、环保考核一票否决”的环保责任制,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黄石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组织对各目标考核单位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较好的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等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名单附后)。 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上台阶。全市各级政府、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和谐黄石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5年度全市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名单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名单
优胜奖: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合格奖: 大冶市人民政府 阳新县人民政府 铁山区人民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下陆区人民政府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