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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06-06-15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要性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发展小企业,融资难是突出的瓶颈制约问题。为鼓励、支持和促进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据对2005年449家向我市各银行申请贷款的小企业进行调查,449家小企业资金需求总计374987万元,剔除小企业自有资金及其他各种资金来源200265万元,需银行贷款资金支持174722万元,最终获得贷款71498万元,贷款满足率只有40.9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3.31个百分点,资金缺口达103224万元。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入,解决我市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和谐发展。
  二、建立小企业信贷投入的良性机制
  要引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以足够利差来弥补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二是独立核算机制,对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独立的成本和利润核算。三是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给基层行合理授权,简化程序,减少审批层级,以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小、频、急”的特点。四是激励约束机制,使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从而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五是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注重对从事此项业务员工的专业化培训,以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六是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注意收集和掌握各自业务区域内的恶意违约客户相关信息,并在本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定期通报,以防范风险,改善信用环境。通过落实以上六大机制,尽量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下放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实施新的市场定位和客户定位,因企制宜,推行个性化服务,推出符合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要求、有资源优势、有市场、发展潜力大、信用好的小企业,要给予信贷政策倾斜,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三、搭建小企业信贷平台
  (一)建立小企业信用档案平台。市工商局、黄石银监分局、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根据小企业标识码和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有关规则,定期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商业银行收集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小企业信用档案库,为小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信用档案。
  (二)建立银企沟通平台。市发改委、市经委、黄石银监分局负责组织银行、小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小企业贷款项目洽谈例会,为银企提供沟通平台。市经委会同市发改委积极组建小企业贷款俱乐部,将自愿加入小企业贷款俱乐部的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资料、融资需求等信息汇总登记,为商业银行提供贷款项目信息服务。黄石银监分局负责将银行信贷政策、贷款产品、流程汇编成册,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产品和政策咨询。
  (三)建立小企业贷款跟踪监测平台。黄石银监分局负责定期收集各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跟踪监测银企贷款项目洽谈例会上意向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各行业小企业贷款的分布及资产质量状况,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协会、各银行机构公布。建立小企业贷款重点联系行制度,对其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重点监测,解决银行在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中的困难,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四)建立小企业贷款信息发布平台。依托黄石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银行小企业贷款”专栏,宣传小企业贷款工作。黄石银监分局负责发布小企业融资状况及其行业分布、小企业贷款资产质量状况及违约小企业名单,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对信用不良企业进行联手抵制和打击,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五)建立小企业担保互助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会员入股的商业性小企业担保机构,解决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鼓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大冶、阳新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各县(市)区可探索依托工业园区,吸收部分落户企业入股,组建各类担保互助机构。黄石银监分局要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各类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贷款风险基金、贷款担保基金、行业互助基金的筹建及业务衔接工作。
  四、营造良好的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黄石银监分局要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切合我市实际的支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方案,具体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
  (二)市经委要积极引导小企业组建行业自律协会、小企业担保机构,并牵头组织行业协会、小企业担保机构、工业园区适时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客户,促进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三)市规划、国土、工商、房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小企业信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减免工作(黄政办函[2005]69号),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四)黄石银监分局、市统计局要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结合本市企业的发展情况,确定小企业划分标准;制定科学的小企业统计指标,明确小企业统计口径,建立我市小企业数据库。
  (五)人行黄石中心支行负责推进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为小企业融资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系统。
  (六)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案件的判决执行力度,积极寻求解决金融纠纷案件执行难的方法,维护金融信用,保护金融债权,为小企业贷款的深入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七)各小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守法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建立和完善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资料,树立诚实守信的对外形象,为银行给予更大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
  (八)为推动银行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建立支持小企业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黄石银监分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工行黄石分行、农行黄石分行、中行黄石分行、建行黄石分行、农发行黄石分行、交行黄石分行、招行黄石中心支行、市农信社、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银企协调会,统一协调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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