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 领导方略 | 联席会议 | 高层动态 | 资料中心 领导活动 | 政策信息 | 政务动态 | 计划规划 | 公示公告
经济动态 | 两型社会 | 金融财政 | 投     资旅    游
重点工程 | 发展规划 | 统计数据
综合信息 | 农业服务 | 农村服务 | 农民服务
重大新闻:
  精华文章  汉台空中直航昨开通   精华文章  周霁在三伏潭毛嘴调研   精华文章  武汉城市圈将建1小时城际铁路...   精华文章  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三年行动计...   精华文章  我市举办金融机构牵手中小企业...   精华文章  我市与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   精华文章  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改革发展专...   精华文章  省委书记罗清泉来黄冈市调研   精华文章  周霁在仙桃工业园调研   精华文章  我市举行军地联谊会隆重纪念建...   精华文章  周霁在沙嘴办事处调研时强调坚...   精华文章  周霁在刘口工业园调研   精华文章  栾春海到市广播电视局调研   精华文章  李春明视察鄂东长江大桥   精华文章  我市援助人员昨晚抵达汉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务动态 >> 重大新闻 >> 鄂州 >> 我市公用事业单位将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我市公用事业单位将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时间:2006-06-15
 

    公用事业单位将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公开内容,真正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是昨日记者从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旭辉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汪德锐主持会议。
    公用事业单位,即为社会、为群众提供直接服务的、履行公用事业建设职能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有利于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形成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完整服务体系和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明确了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内容,即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本部门和单位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围绕为群众直接办事,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所有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工作职能、办事机构、办理事项、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过程)、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监督办法(包括受理投诉、岗位监督等)、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同时,在公开中,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必须方便于群众办事;必须围绕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必须真实公开、全面公开、讲究诚信、取信于民。通过公开内容,真正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06-4-25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
武汉市信息产业局主办  版权所有 网上报警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