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通城县被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为全省十个“阳光工程”质量建设示范县之一,成为我市唯一一个全省“阳光工程”质量建设示范县。
通城县2005年被国家“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为全国“阳光工程”跟踪县市之一。该县按照“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转移增收为目标,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学员能力建设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招生培训与学员就业安置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积极引导,农民主动参训,部门配合和谐,社会力量参与,培训机构有效,就业组织有序,维权保障有力”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学校找用人单位推介学员、签订单到用人单位上门招学员、签订单转变,学员由低薪向高薪跳跃,由蓝领阶层向白领阶层提升。 据统计,该县截止今年五月完成示范性培训4130人,结业3269人,转移就业3233人,完成引导性培训5420人,其中为县内企业培训输送高素质学员57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