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09-15 |
|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制。设立县危房改造专户管理资金,由教育商财政,计划部门共同下达;二是资金使用备查制。实行专项资金县级和乡级备查,对使用专项资金的原始发票,由项目单位入帐,县乡财政凭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签字后的发票复印件入备查帐,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三是专项资金使用制。对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完成一半可预拨50%专项资金,并采用先审后拨的方式。近三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5094.32万元用于89个危改项目和校园建设,消除危房7.53万平方米,新建改建、维修校舍14.68万平方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