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咸宁市认真贯彻《退耕还林条例》,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截至2005年,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01万亩,国家下拨钱粮补助35042万元,累计投入将达到77617.3万元。退耕还林涉及农户20.5万户,退耕后收入较退耕前户平净增3900余元,为山区农民致富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上,该市坚持做到“五结合”:一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通过退耕还林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崇阳县突出雷竹这一主导品种,近几年发展雷竹近5万亩;咸安区发挥“桂花之乡”和“苗木之乡”品牌优势,新发展桂花2.0万亩,在107国道沿线建苗木基地4万亩。二是与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按照区域化布局、基地化发展的思路,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培育支柱产业,突出抓好楠竹丰产林基地、桂花基地、杉木丰产林基地的建设,并围绕林业基地兴办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有力促进了群众增收和加工增值,后续产业得到有效发展。三是与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通山县利用扶贫资金为农村居民兴建沼气池2400座、太阳能100多座,引进以秸秆、竹屑、锯木屑等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燃气的三阳秸秆燃气责任有限公司,使九宫山镇城镇居民和畈中村村民用上了安全清洁廉价的燃气,有效解决了农村能源问题。四是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咸安区4年来投入1500多万元改造低产农田4.4万亩,投资600万元新修塘堰400多口、灌渠20多公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科学种粮,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了退耕农户口粮自给。五是与生态建设相结合。通山县委县政府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角度上,多渠道筹措资金生态移民5100余人。该县13个乡镇和15个林场封山禁牧113万亩,对农村牲畜实行舍饲圈养,兴建棚圈面积0.8万平方米。
在发放钱粮补助上,该市严格按照国家、省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十不准”和“六公开”的要求,结合村务公开,建立了退耕还林公示制,杜绝了“暗箱”操作,维护了广大退耕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