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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
关于表彰2005年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咸政发[2006]24号
 
2006-11-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信用环境建设、保护知识产权和农资市场整治等专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各地各部门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权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重点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为优化咸宁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咸宁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考评,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创新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极为关键的一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2005年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2005年全市整规工作先进单位(15个)
 
  一、县、市、区先进单位(3个)
  咸安区人民政府
  嘉鱼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二、市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进单位(12个)
  咸宁市信用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宁市监察局(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咸宁市国家税务局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物价局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文化体育局
  咸宁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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