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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
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动员大会召开
 
2006-11-15

    1日,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动员大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在家的市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办场区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委书记别必雄主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张爱国作动员报告。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慢宣读了《关于成立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天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部门职责》,副市长宋君慧宣读了《天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天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责任状》。

    张爱国在报告中要求:一、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把这件事关百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抓紧办好。二、认清形势,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和要求。要明确全国、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和总体形势,目前,全国已经有1399个县(市、区)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了近5亿农民,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5.84%;要明确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确定合理的筹资标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规定,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农民个人缴纳三部分构成。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市级财政补助5元。农民个人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筹资标准自愿缴纳,其中10元纳入门诊家庭账户,包干使用,另外5元纳入全市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基金。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从五保转移支付经费和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要设置科学的补偿方案,实行规范的基金管理。三、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加强监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加强领导,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别必雄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利用农村公共卫生资源的重要切入点,各地要高度重视,一把手必须拿在手上抓。要迅速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市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人员要迅速到位,各地要尽快召开动员大会,迅速启动宣传活动和资金收缴工作,农民的参与率必须达到80%以上。要严 格把握好资金筹集政策,按规定办事,不能违规操作。要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明白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是乱收费,不是增加农民负担。各地不得擅自提高缴费标准,这是“高压线”。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既不能够搞强迫,也不能放任自流。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组织,让农民明白政策,明白参与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让农民增强信心,自觉参加合作医疗。要把握资金补偿政策,各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搞变通。要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和补偿情况,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确保资金安全运转。要提高服务水平,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要明确工作责任,市四大家领导要分别到所联系的乡镇督导此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各乡镇的宣传发动和资金收缴工作要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认真进行落实;要加强对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要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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