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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
天门市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整顿城区农批市场秩序的通告
 
2006-11-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规范农批市场秩序,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根据市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农产品批发必须进场交易。坚决取缔农批经营中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场外交易的行为。对人民大道、闸北路、大桥路等地的占道交易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2.农批市场的交易时间定在早七点之前,晚八点之后。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的近郊农户自备正三轮摩托车、乡镇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区正三轮货运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精神,于晚八点以后进城,早七点之前出城,对违反禁行时间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3.严格执行定向经营的有关规定。其他专业市场的货运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从事农贸运输,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从事其它营运,各类货运正三轮摩托车均不得从事城市客运,违者依照有关规定以黑麻木论处。
    特此通告。
    2OO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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