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规范农批市场秩序,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根据市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农产品批发必须进场交易。坚决取缔农批经营中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场外交易的行为。对人民大道、闸北路、大桥路等地的占道交易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2.农批市场的交易时间定在早七点之前,晚八点之后。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的近郊农户自备正三轮摩托车、乡镇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区正三轮货运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精神,于晚八点以后进城,早七点之前出城,对违反禁行时间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3.严格执行定向经营的有关规定。其他专业市场的货运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从事农贸运输,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从事其它营运,各类货运正三轮摩托车均不得从事城市客运,违者依照有关规定以黑麻木论处。 特此通告。 2OO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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