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的陈光等13名拟任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 陈光,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7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拟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余汉平、陈继红、熊青、何国安、黄大庆、陈燕平、晏钢、张莉、李学兵、涂莉、傅钧、殷耀德等12人拟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拟任人员任职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分别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线电话和公示意见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专线电话为:82713432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为:65686632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 2006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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