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任命孙俊全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任命孙俊全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