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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一体化 >> 基础设施 >> 城市圈暂住证通用 到辖区暂住人口管理机关登记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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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7 |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省公安厅“便民20条”22日结束征求意见,不日将正式发布实施。新规定包括:地级以下城市(包括地市)、武汉远城区的居民如果投靠配偶,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湖北居民考上本省内的大学,上学时不需办理户口迁移;为配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在“8+1”城市圈内的任何一个城市办理暂住证,可以在其他8个城市通用,只须到需要入驻的辖区暂住人口管理机关登记即可,而不必再办理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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