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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金融协调的路径选择
时间:2008-07-07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徐慧玲 许传华
     中部地区金融机制创新不可能脱离国家金融发展的主线,但是如果不从中部的实际出发,反而会因为中部金融市场化的土壤和环境的不成熟而出现金融秩序紊乱、金融生态破坏的不良后果。武汉城市圈金融机制创新必须立足本区域,寻找金融“市场化”的特殊道路。根据圈域经济发展社会的实际情况,以政府强势弥补市场弱势,以金融先导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是武汉城市圈金融机制创新的根本思路。
    
     战略目标:改善圈域金融生态,打造金融洼地
    
     金融支持目的在于吸引金融资源的流入,并以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城市圈经济结构提升和转换服务。因此,一方面要考虑如何吸引资金内流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如何以金融促经济发展的问题。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打造“资金洼地”的基本条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性导向越来越明显,信贷资金的流向与流量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以往那种单纯靠行政手段来诱导资金流向的传统做法越来越难以奏效。对于武汉城市圈建设来说,改善金融生态,既是一项迫在眉睫的紧急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致力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金融生态维护机制;发挥宣传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金融主体作用,构建有机统一的金融生态链条。
     在解决以金融促经济发展的方面,重点在于构建有利于提高资本形成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投融资体制。构建高效投融资体制,一方面要在促进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转机建制,发展民营经济和农村产业化的同时,推进地区行业结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地区经济市场化水平和适应市场能力,为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并为地区投资回报总体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是实行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业“三体一位”协调发展,既分散风险又增强投资力度,以此推进圈域经济的发展,同时实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翼齐动。争取在5至10年内逐步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金融监管法制化的区域投融资体制。
    
     战略思路:政府主导下的金融先导
    
     在市场条件下,特别是市场发育并不充分的条件下,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通过规划和政策,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获取最大化利润的环境,也就是高资本回报率的环境。同时积极培育区域金融主体的成长,完善市场信息、促进资本流动,引导投资者发现区域内的潜在投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实施两次大规模的区域开发战略: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成立为标志的东南部大开发,另一次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上海浦东区大开发,均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其主要政策是金融先导。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国家支持深圳开发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赋予深圳特区以四大金融特权,内容包括信贷资金“切块”管理权、利率调控权、存款准备金率调控权、机构准入审批权。特区金融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特区金融的全面发展,特区的金融业成为深圳经济的支柱与第三产业的龙头,16年内,为深圳提供了整个基建投资1/3以上的流动资金,累计发行股票筹资300多亿元,金融对全市生产总值贡献率达到11%,自身也形成了3500亿元的金融资产总规模。
     联系二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有理由说政府主导下的金融先导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是,政府主导行为有一定的边界。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政府主要是发展公共领域,在没有大量资本积累、没有成熟企业家队伍、没有适合的信息与技术条件下,政府可以扮演企业家的角色,培育市场;在市场逐渐成熟中,政府应渐退,转向别的领域,进行新的开发。
     从我国金融发展的整体进程来看,以市场化法则重塑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效率,化解金融风险,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中部地区金融机制创新不可能脱离国家金融发展的主线,但是如果不从中部的实际出发,反而会因为中部金融市场化的土壤和环境的不成熟而出现金融秩序紊乱、金融生态破坏的不良后果。因此,武汉城市圈金融机制创新必须立足本区域,寻找金融“市场化”的特殊道路。根据圈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政府强势弥补市场弱势,以金融先导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是武汉城市圈金融机制创新的根本思路。
    
     路径之一:鼓励金融业和产业相互渗透与融合
    
     区域开发的过程不仅仅是金融资源的引入过程,也不仅仅是其他生产要素的简单聚集,它必须在建成自己的基础产业的同时,找到本区域的优势产业或主导产业,才能获得具有竞争性的投资回报率,区域开发才具有后续力量。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主导产业的寻找是一个自发和不断试错的微调过程,在计划性强的国家里,则需要政府有足够的理性。浦东开发的十年,正是全球性产业结构调整的十年,正是在这样的机遇下,浦东凭借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先试先行的政策优势、综合配套的经济优势与人才优势,在金融、贸易、高新技术先行的发展战略定位下,利用优惠的金融政策使其在短期内聚集了巨额的建设资金。同时,浦东优惠的金融政策,也吸引了大量的世界级跨国公司的投资,为十年来的开发建设提供了1/3左右的资金来源,促进了浦东的产业升级;通过与外商资本的嫁接,构建了一批直接面对国际市场、具有参与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与企业,国际竞争力迅速加强;培育与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此可见,与产业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不仅是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产业发展的需要。金融业因为参股或控股产业,可以有坚实的经营基础,实现资产结构的多元化;产业以金融业作为后盾,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路径之二:打造城市圈金融中心,推动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
    
     金融之所以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关键在于构建发达的融资和投资体系,形成有效的融资和投资转化机制,而这正是金融中心的本质所在。金融中心在本质上承担的是金融中介功能,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集中交易的场所,是“中介的中介”,是合理、高效配置金融资源的场所。正是由于金融中心能够有效地引导风险交易、配置资本、动员储蓄,提供对产品、服务和金融合同的交易等,才能产生对经济快速增长的推动作用。
     在首届“1+8”武汉城市圈金融协作与发展论坛上,大家一致认为,目前最大的难点就是武汉这个龙头城市金融总部效应难显。金融总部具有的税收贡献效应、产业乘数效应、资金聚集效应、综合创新效应对城市圈的共赢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都把大力发展金融总部放在重要地位,也取得了实际成效,这些城市已经或正在成为金融总部聚集地,效应明显。反观武汉城市圈,即便是龙头城市武汉,至今没有一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7家外资金融机构尽管已经驻汉多年,但5家至今仍是代表处规格,与金融总部要求不相吻合。
     打造武汉城市圈金融中心对于城市圈经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建武汉城市圈金融中心的目的,就是要促进武汉城市圈内金融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金融发展,产生金融聚集效应并得到金融产业的规模效应,从而促进城市圈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区域金融中心通过对金融这一特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中,改善了金融环境,又促进金融和区域经济和谐发展,最终在武汉城市圈内形成金融和谐、经济和谐、人与经济和谐、人与人和谐的和谐社会。
    
     作者单位:徐慧玲,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许传华,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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