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的5200台公交车辆中,有48.02%无固定场站停放。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对《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介绍,2004年8月施行的《公交条例》目前面临三大突出问题:
——公交场站不足,近半车辆保养无固定场站停放。
——长期亏损制约公交发展。
——普线车车况较差,市民对公交车意见颇多。
为此,此次《公交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制度等。此外,我市开辟了通往远城区的公交线路,并将部分道路班车客运线路改造为公交线路,需通过立法明确鼓励城乡道路客运实行公交化改造。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芳、刘龙成、刘家栋、吕金芝、肖常谷、郑永新,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谭仁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