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由省监察厅副厅长康明先带队的省督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副市长李莹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 根据省九厅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从6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7日,全市共检查小砖厂51家,小矿山(选矿场)11家、小作坊64家,其他重点企业9家,未发现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问题。 在听取我市有关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了解清查整顿小砖厂、小矿山、小作坊等生产场所的工作情况后,省督查组指出,虽然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依然存在着少数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不遵守劳动保护安全规定等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引导企业自我规范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对未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以及未经许可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四小”企业要责令整改或强制取缔,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违法用工的要坚决查处,为劳动者提供宽松的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