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7月9号,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志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规定,全市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凡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刘志田指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政策,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拿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办法;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国家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努力把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