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号,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8月1号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上调,孝感市区最低月薪由460元上调至60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分为4档,依次为700元、600元、520元、450元,其中孝感市区最低月薪为6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依次为7元、6.5元、6元、5.5元,其中孝感市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5元,汉川、应城、云梦、安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大悟、孝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5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规定者,将要求其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者,除补足外,还需按差额的0.5倍至1倍进行赔偿;严重违规者将处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这次上调是1995年以来我市第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