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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试行股权出资
 
2008-07-23
    日前,省工商局出台《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至此,股权可以和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一样,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根据该办法,投资人可以将持有的股权,作为现金出资,在武汉城市圈内成立新公司。但用于出资的股权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股权出资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最大受益者将是改制、重组的企业,企业改制、重组、上市的成本会大大降低。”省工商局总经济师李跃春说,过去,企业上市时,要将优质资产股权置入新公司,只有先用资金设立公司,然后再用这部分资金回购股权的方式才行,这对现金流要求很高。
    “商业航母”武商联集团曾率先在全省试行“股权出资”。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其持有武商、中百、中商3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评估结果11.98亿元)作为出资,占武商联总股本的69.98%。此举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节省了11.98亿元的现金成本。“允许股权出资,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马汉江说,新办法让“虚拟资本”作为出资形式有了制度保障,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紧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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